2017年3月12日星期日

芳芳報恩記 - 高慧然 | 2017-03-12 | | 蘋果日報

芳芳報恩記 - 高慧然 | 2017-03-12 | | 蘋果日報

芳芳報恩記 - 高慧然

蕭芳芳公開撐林鄭,很多人大失所望。我對她無任何期望,亦不認識她,所以談不上失望,只是對她撐林鄭的理由深感驚訝。
蕭芳芳說,「林太對我有恩」,所謂大恩大德,是十多年前,蕭芳芳想找地方做兒童慈善工作。時任社署署長的林鄭介紹她認識房屋署的工作人員,使蕭芳芳得以用非常便宜的租金租到地方實現慈善夢。
做兒童慈善工作尋求社署幫忙,而後者傾力相助,只是職責所在吧?林鄭是政府工作人員,出糧給她的是香港納稅人,她盡本份為兒童慈善機構的成立出力,有何恩德可言?房屋署用非常便宜的租金出租地方給蕭芳芳作慈善用途,慷的,也不過是納稅人之慨。要論有恩者,首推香港納稅人吧?
公職人員盡本份,變成有恩惠於個人,使後者欠了前者人情,令後者要想方設法報恩。如果這邏輯成立,那不就變成公職人員以權謀私嗎?蕭芳芳這麼做,明顯是陷她的恩人於不義。
如果林鄭個人對蕭芳芳有恩,那蕭芳芳應該用她個人方式、個人資源去報恩,切忌公私不分。因為要報恩,所以撐林鄭做特首,是用香港及香港人的前途來報恩,對不起,你沒有這麼做的資格。你在這麼做之前,問過香港人了嗎?你兩個女人之前的恩怨,與香港人何干?



Z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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