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

Uber拒載實錄 - 畢明 | 2017-05-14 | | 蘋果日報

Uber拒載實錄 - 畢明 | 2017-05-14 | | 蘋果日報

Uber拒載實錄 - 畢明

2015年7月19日,我在此欄寫了一篇讚Uber的文章,錄得一萬一千個like。我可能是香港第一個如此公開表明心跡的Uber支持者,因為我在它未進軍香港之前,早在歐美已親身體驗過它為的士市場帶來的優質改變。
2017年5月4日,我在面書post了一篇《Uber拒載實錄》,數小時內迅速累積頂到上鼻尖數以千計的嬲嬲,有片有真相:5月3日晚上,一個Uber司機,活生生在我面前忽然稱病、拒載,然後要乘客下車。如山鐵證,看過那post那片的,都清楚看見Uber司機的態度、嘴臉。我原本對Uber的良好印象,直插谷底。群情一時洶湧,始料未及是不少吃過Uber苦的乘客,紛紛留言各處各抒自己的不快經驗,眾口同聲,遍地開花,方發現Uber不是我想像中的好,至少香港Uber一定不是(車是我朋友叫的,她當晚已在手機app投訴,至翌日差不多24小時後都沒得到任何回覆)。可能大家祇是對的士太多壞經驗,才安然接受了"lesser evil"。
到政府網頁找資料,「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,的士司機濫收車資、拒絕載客和兜攬乘客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三級(即一萬元)的罰款及監禁六個月。」但Uber不受監管,明明提供差不多的服務,卻沒有法律責任,它的司機它的服務,可以躲在灰色地帶輸打贏要,沒有法律後果。這,關乎很大的公眾利益。
同夜5月4日,我竟登不進我的面書帳戶,後重新成功再登入即發現,那篇《Uber拒載實錄》的post被消失了,被滅聲得乾淨。那一刻,我心中涼了一截,祇有兩個想法, Uber到底是一間什麼樣的公司,它從來表演着一個什麼形象,會否在消費着什麼開放市場的偽命題,其實自己是一個管理不善、包庇司機、容許揀客拒載,不過是另一個換過張糖衣包裝紙的霸權?這麼財雄勢大的公司,要卸責隱瞞,逍遙法律之外,大家對它警覺又低,實在可怕。魔鬼,不在細節中,可能每天在街上接載着我的父母和你的孩子。而facebook是霸權已不是新聞,它是否為了不得失Uber這個全球廣告客戶,找個藉口替它審查封殺?
同夜,Uber的經理級代表梁先生終於和我直接對了話,跟進事情後一再表示抱歉,人肉錄音機一樣說了很多門面空話,並說要給我一筆「心意」,我當場拒絕了。這是公眾利益,我要求Uber提出如何避免同樣事情重複發生?樹大有枯枝的話,你們又有沒有公開、清晰、透明的罰則,去監管司機?有沒有指引給乘客處理?拒載可以去差館,Uber拒載呢?都是些公允的提問吧。他答不上。由於是拒載,沒有完成接載,被拒載乘客是沒法子rate那肇事司機的!
我從來歡迎Uber給的士霸權帶來競爭,我多謝所有Uber的好司機,但Uber營運這麼大的交通服務有責任完善自己的不足。
同夜,朋友及面書都傳來明報的新聞,刊出拒載司機在面書說出他自己的拒載版本,其實是「拒載」前傳,漏洞百出,不盡不實。我的post被刪後,一幫網絡流氓,即到我的面書粗言穢語,叫囂起哄,謾罵挑釁,嘴臉行為比我生平遇過最差的的士司機卑劣何止百倍;而這到底是Uber司機的朋黨,還是Uber一邊軟、一邊硬的手段,不得而知;司機更貼出Uber「兩頭蛇」式回應,對乘客說一套,對明顯失職司機又講一套,令人非常心寒。不少朋友叫我即時回應,我反問大家以為司機會坦白承認?It doesn't require any reply unless the empty accusations are supported by facts and evidences。「拒載前傳」如天空小說,什麼去到目的地「不見乘客」,然後我們「突然出現」等等……遲到倒是認了,顯然他認為遲到是沒問題的。在香港,這幾天新聞的荒誕悲涼,告訴我們錯到醫療失誤,令一個母親命危,就算是醫生,非到不說不可,也不會承認失職;一間警局,疑犯離奇自殺,又可說出匪夷所思的案情經過。It never ceases to amaze me為了掩飾過錯人會撒如何荒謬的謊?世上有幾多華盛頓?
首先,企圖用所謂羅生門轉移視線是沒用的,拒載就是拒載,第二,別跟小學雞打架是常識。我沒奉陪,流氓面書行為祇反映對方的水平質量,要和他們一般見識是不必,也抬舉了對方。我不針對那位司機,原本如果Uber迅速處理、道歉、善後,事也就完了。但忽然杜撰一個版本,又來欺凌搗亂,我再問梁先生,你的司機:1.遲到、2.玩嘢、3.拒載、4.講大話,事實俱在,你如何保障乘客用Uber可以安心?我強烈要求他查證司機的版本,包括查看他的車cam,他說「你說他的錯,有憑有據,他說的無憑無據,都不用追究了」。我實在很想他們去看看車cam的紀錄。
我再拒絕了他要給我一筆心意,將來也不會接受,並拒絕不了了之。是關於如此大間的公司有無承擔、道德和企業責任。Shared economy 的運作,品牌是你的,服務外判了,有事發生是否連監管責任都外判了?
5月5日,我起床便原諒了那位司機,他是樹大的枯枝族大的什麼都好,不緊要,Uber說停了他的機十天,小懲大戒,也就算了。生活各有為難,何必苦苦相迫?我清楚告訴梁先生我不希望他被永久停機,恨他我又不會快樂。
本來,事情已靜下,我大可當沒事發生一樣,但Uber真的每天影響着太多人。周四5月11日,我和Uber的總經理佘先生和傳訊領導吃了一個午飯,直接溝通問責,要求他們嚴正處理好好交代,並對他們現存的不足提供了建設性提議,他們還欠我回覆。我不要找碴,我希望解決問題,令世界變得稍為沒有那麼瘋狂荒謬不公義。



I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