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

偽法治 - 高慧然

偽法治 - 高慧然

偽法治 - 高慧然

先旨聲明,我不是一個同情心氾濫的人,不是因為清潔阿嬸是弱勢是雞蛋,所以自動站在她那一邊。我關心這件事,不是基於對弱勢的同情,而是痛心於香港的淪落。我關心的是香港,不是那個「印花阿嬸」。
如果香港仍然是九七前的法治社會,我不會關心律政司檢控的盜竊案,即使被告只是一時貪心偷了便利店放在門外的一份報紙,有甚麼問題?盜竊就是盜竊,當然要繩之於法。法律的尊嚴不容挑戰。
只是,今日香港,律政司堅持起訴一個拿了一卷印花回家、第二天早上又還回公司的清潔工,為甚麼竟引起公憤呢?那是因為香港已經不再是九七前的香港,法治面前,不再人人平等。
同樣事件若發生在九七年前,一個弱勢窮人因為一卷印花惹上官非,被告上法庭,所有的人都會覺得香港是個法治嚴明的地方。但今天,當執掌律政司的最高權力者涉嫌僭建,特區行政長官可以公然呼籲公眾包容,香港的法治則淪落為笑柄。特首既非律政司司長,亦非法官,不知她以甚麼身份呼籲公眾包容。法律既無清晰寫明甚麼人涉嫌犯法必須包容,甚麼人涉嫌犯法必須被送上法庭,那麼,大眾當然不明白,為甚麼權貴犯法,不與庶民同罪?為甚麼某些人可以被包容,而「印花阿嬸」不能被包容?
當法治只用來嚴懲低端弱勢,而包容權貴,則所謂法治,不過是偽法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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