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6日星期二

諾貝爾漢奸獎得主是…… - 馮睎乾

諾貝爾漢奸獎得主是…… - 馮睎乾

諾貝爾漢奸獎得主是…… - 馮睎乾

12個美國國會議員提名黃之鋒、羅冠聰和周永康,競逐諾貝爾和平獎,本來是小事,沒料到惹來高官議員葡萄不已──777批評是「政治干預」,政務司司長(太耐冇見,唔記得叫乜名)說外國政客「不了解香港」,笨周浩鼎斥為「荒謬絕倫」,夏威夷格林威治大學博士葛珮帆則說:「提名漢奸獎、港奸獎就差唔多!」博士雖然激動,但有理。和平獎一向備受爭議,漢奸獎就不同了,得獎者呼之欲出,眾望所歸,真心建議諾貝爾委員會增設漢奸獎,讓香港人公民提名,甚或一人一票選漢奸。
顧名思義,漢奸指私通外國勢力,損害國家利益的人。以上提及的高官議員,都大有機會獲獎。先看林鄭,她說「政治干預」,大有問題。按政府慣例,最得體的答法是咁的:「美國國會共535名議員,12人僅佔2%,即是美國國會98%議員不同意提名黃之鋒、羅冠聰和周永康。」林鄭做了數十年官,官腔必然「好打得」,怎可能連基本數字遊戲也不懂?對於有「政治目的」的政客,她非但沒連消帶打,反而誇大事情,說成「政治干預」,豈非助長「港獨」聲威?我有理由提名她為漢奸1號候選人。
至於2號候選人,我選政務司司長。他說外國政客不了解內情,那麼他本人肯定了解,然而司長心裏明白,嘴上不說,也是損害國家利益。什麼內情?黃之鋒等人因傘運獲提名,但真正發起傘運的組織,是人大常委,而確保傘運順利維持79日的,是香港政府。是人大常委,違背了2004年他們自設的「決定」,在普選「五部曲」的第二步,僭建了「831框架」,失信於民,這才煽動起港人走上街頭。是香港政府,兩個多月罔顧法治,默許佔領,擾亂小市民生活,玩忽職守,白取納稅人金錢,才成全了傘運,撕裂了社會。若發起傘運可得和平獎,人大常委才是當仁不讓。司長深明內情,卻沒有還黨一個公道,仲唔係漢奸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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